2011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宁波市各政府部门、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 宁波”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的指导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结合全市开展的“三思三创”活动,从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入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我市政府透明度在全国43个较大城市中排名第六。20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深化各级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2011年3月2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照“三思三创”要求,拉高标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会上,对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邀请5家单位上台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叶双猛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作了部署,并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要求。
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011年4月,市政府召集市级部门、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培训邀请有关网络专家介绍了国务院各部门、国内其他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亮点和新鲜经验,由市保密局的同志讲解了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信息中心的同志讲解了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需改进的事项,由办公厅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讲解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把握的问题。通过培训,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掌握了相关政策,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稳步启动市级部门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我市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在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承诺了公开市级部门财政预算。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财政局部署了市级机关财政预算公开工作。2011年5月底前,市级49个部门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要求公开了本单位的财政预算。
四、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市政府从建立和完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入手,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我市专门出台了《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甬政发〔2011〕117号),明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照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组织听证会,做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市政府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2011年,新成立了咨询委员会,吸收了国内各领域数十名专家来为宁波的重大行政决策把脉。
五、扎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门下发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宁波建设网,设立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2011年,通过该专栏,共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210条、信用信息13680条,切实增强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工程建设项目在“阳光”下运作。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2011年,我市积极落实上级指示,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工程进度、分配使用等方面信息。目前,全市所有45个开、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均已主动公开。
六、切实加强考核指导。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市目标管理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10次,为县(市)区、市级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互相学习交流搭建了平台。2011年上半年,对全市95家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进行了普查,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年中测评,并通报了测评结果。年底,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市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对全市95家单位进行了分批分组考核,最终评选出36个年度先进单位和37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量
2011年,市本级通过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8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808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8.59%;政府决策类信息466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1.43%;业务类信息28966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88.63%;便民服务类信息104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0.3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超过25.13万件,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政策面对面、地区和行业介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 宁波”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能满足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398万人次,日均浏览量达3.8万人次,日均访问量比2010年增加9.2 %。
2. 市长电话与电视互动平台
我市积极探索建立运行市长电话与电视互动平台,2011年6月,市政府召开了市长电话与电视互动平台建设运行启动会议,6月30日起,在宁波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看看看》栏目正式开播《直通12345》节目,至12月共播出188篇,其中来自市长热线98条,涉及政府部门81条,节目播出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对政务公开、文明城市创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政府公报
市政府公报作为《立法法》规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公开了全市重要的行政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大事记、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并通过刊首语,及时发布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封页,及时刊登市领导重要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市政府公报每月10日和25日出版,全年共出版24期,每期印发8715份,免费发送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企事业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机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全年合计20余万份。
4.新闻发布会
进一步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调整充实全市70个部门和11个县(市)区新闻发言人,目前全市新闻发言人已超过100人。2011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实施了52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经济运行情况、食品安全、供用电等民生问题以及重大节庆会展活动等,先后在北京、青岛组织召开了“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青岛宁波周”活动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1年,依申请公开我市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9件,内容主要涉及财政收支、公共预算、土地规划、房屋拆迁、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就业、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
(二)申请办理情况
83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有效答复672件,不予提供167件,按时答复832件,超时答复7件。有效答复的672件中,“信息已公开”的为343件,占40.88%;“信息可公开”的为191件,占22.77%;“部分公开”的为21件,占2.50%;延期答复的为1件,占0.12%;“需要现场办理”的为36件,占4.29%;“非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为82件,占9.77%。不予提供的167件中,“信息不存在”的为42件, 占5.01% ;“内容不明确”的为123件,占14.66%。未答复主要集中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单位的测试,评估单位未能及时作出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市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市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共50件,其中县(市)区2件,市本级部门48件。从复议内容看,主要集中在规划、征地和拆迁,共有46件;从判决结果看,驳回1件,维持45件,未审结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今年11起,其中维持10起,败诉1起,内容均属于规划、拆迁。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有时出现超时现象,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公开的政府信息格式不规范,有时不能及时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个别人员业务不熟,人民群众对答复不满意而引起行政复议的现象仍有发生。
2012年,我市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推进财政收支预算、“三公”经费、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明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前,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发挥已建立的市长电话与电视媒体互动平台,由相关部门直接解答公民提出的问题和对政府工作的咨询、质询。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每个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
四、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对卫星城市信息公开指导力度,积极培育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典型,以典型示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