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委按照国务院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失、泄密以及举报、投诉等事件。我委相关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办公厅的充分认可,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专门作了经验交流,在年底考核中继续荣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一年来,严格执行《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5条,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此外,按照“职权法定、科学规范、优质高效、利于监督”原则,共梳理出权力清单412项,责任清单19大类、136小项(“三报”),将于近期全面向社会公开每项权力和责任的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等要素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政策法规类信息:重点包括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规章等内容,全年共公开此类信息12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8.9%,其中其他文件106条、规范性文件14条。
2.业务类信息:重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我委主要领导活动及讲话内容,人事任免、最新工作动态、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全年共公开此类信息12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1.1%,其中工作信息460条,人事信息9条,财政信息75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宁波住房城乡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是我委的门户网站,同时也是我委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年度总结”、“依申请公开”和“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上网查询或提出公开申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查阅场所的硬件设施,方便群众查询涉及我委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着力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工作。一是实现了从市区向县(市)、从住宅向非住宅的顺利推进。市区部分项目按期签约率达到100%,余姚、镇海、东钱湖等地的首个“阳光征收”项目按期签约率均超过90%,江东首个非住宅项目按期签约率也达到97%,全市“阳光征收”覆盖率从两年前的30%上升到目前的80%,并逐步向非住宅拓展。一年来,全市共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63个,建筑面积125.1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4067户,工作效率明显加快,矛盾纠纷大幅下降。二是开通了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网上查询平台。自10月13日起,只要登录该平台,市民就能查询被征收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概况、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公告公示、办理指南、监督举报等基本信息。涉及被征收人隐私的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等信息,则需输入被征收人身份证信息验证后才能查看,有效保障了被征收人的隐私。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征收评估行为。通过建立房屋征收评估可比交易案例技术数据库,方便评估机构实时提取类似房产可比交易案例,增强房屋征收评估比准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公正、透明。
(二)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搭建了信息公开平台。专门开发建设了“宁波住房保障网”,并有效链接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各地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开竣工项目情况、房源分配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二是加强了房源分配“阳光操作”。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准入机制,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同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保障房分配全程“阳光操作”。一年来,全市共推出保障性住房8921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490户,基本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三是强化了后续跟踪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家庭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严格实施年度复核制度,及时掌握保障对象财产和收入变化情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
(三)着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年来,坚持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宁波建设网为主平台,以现场查阅点、主任信箱、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条件。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修订公开指南,加快信息更新,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通了“宁波建设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80条,回复网友提问700多条。进一步规范主任信箱办理,共按期办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925件。此外,还积极参与“阳光热线”等活动,就棚户区改造、阳光征收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4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0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的31件,通过来信申请的9件。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建设项目、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的信息。
(二)办理情况。对于受理的40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件,经审核为可公开政府信息的28件(其中2件属主动公开信息,已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公开;2件为申请内容不明确或其他途径办理;3件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属咨询件),也给予了解答;7件经审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均向申请人作了解释说明。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受理的所有依申请公开申请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起和行政诉讼案件1起,经复议和审理后维持。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群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规定缺乏了解,导致许多咨询类问题进入依申请公开渠道,影响了问题的及时解决;二是部分群众在提出申请公开信息前未搜索或浏览我委已公开信息栏目,部分依申请公开内容其实早已主动公开。对于上述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报告。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4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0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8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