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 宁波”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电话:89185067,电子邮箱:zfxxgk@ningbo.gov.cn)。
一、概述
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的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加大考核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市政府办公厅作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一年来突出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年初,组织召开了由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表彰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作了题为《立足新起点明确新任务努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的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紧跟形势,转变观念,强化公开意识,带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把握重点,责任到人,高标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年初,充分吸收近年来调研、考核成果,重新修订了《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突出了重点领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等质量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后,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实际,下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十七条主要工作任务,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
(三)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方面,既查台帐资料,又通过技术手段检查公开平台,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新人较多的现状,4月,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了一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家介绍国内其他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请负责设计国务院门户网站的国内著名电子政务专家介绍新形势新技术新模式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构建策略;请市保密局主要领导讲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事项;请市法制办同志剖析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典型案例。通过培训,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掌握了相关政策,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水平。
(五)重视调查研究,提炼推广经验。市政府办公厅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先后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宁波现象”分析》、《宁波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发展策略研究》、《深化信息公开,建设法治政府——宁波的思考与探索》、《服务企业的窗口,联系企业的桥梁——宁波市企业政策查询平台》、《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通——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等调研报告,办公厅主要领导在《宁波日报》发表了相关理论文章,《宁波通讯》第21期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调研、总结,进一步摸清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宣传了典型,推介了亮点,为工作深入推进营造了氛围,积累了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按照“栏目科学、归类准确、重点突出、更新及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抓住政策文件公开主线,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00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政府信息496条。
在公开目录设置上,市政府办公厅设置了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社会监督、人事信息、财政信息6个栏目,2014年重点维护的子栏目有:规范性文件、规章、其他文件、应急管理、提案议案、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按内容分类,在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496条政府信息中,法规公文43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7份,政府令7份,其他各类文件365份;工作信息28条,其中应急管理2条,市政府月度工作计划12条、土地征收通告2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12条;人事信息27条;财政信息2条。
在公开方式上,市政府办公厅建立了多元的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现场查阅点等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中国 宁波”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公文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能满足公众方便快速查阅、申请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2014年,市政府公报共出版24期,刊登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207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整理市政府记事12期,刊登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12个。市政府公报每期印发7000多份,全部免费赠阅。2014年,市政府新闻办共举行47场新闻发布会及情况通气会。特别是精心策划了“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相关部门“一把手”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等主题发布相关新闻,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共有8个部门“一把手”走进新闻发布厅,主动发布新闻,解读政策,回应公众,引导舆论。2014年10月16日,由市政府新闻办主办的“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标志着继2011年12月“宁波发布”新浪微博上线后,我市又多了一个权威信息和民生信息发布的新媒体平台,实现微博、微信“双微联动”。截至2014年底,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6000余条,每条信息的平均阅读量约3万人次;政务微信共发布政府信息370条,关注人员达3.5万。同时,市政府办公厅继续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宁波图书馆、宁波高教园区图书馆公共查询点电子触摸屏的日常维护工作,为公众现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在依法依程序处理依申请公开,着力回应公众期待与关切过程中,重点抓了以下三方面:
(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落实与市政府部门、市法制办、市保密局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权益。61件依申请公开中,从申请内容看,要求提供政府公文的7件,有关政务信息的5件,咨询政策信息的1件,因科研需求的10件,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的21件,反映情况的6件,有关规划许可的4件,其他7件;从答复内容看,申请内容可公开或者提供的18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的27件(含重复申请3件),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的12件,内容不存在或者不明确的4件。
(二)重视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将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动解读重要政策法规,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搭建政府、媒体、公众之间良性沟通的桥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2014年,妥善做好了奉化居民楼部分坍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政府性债务报告、北仑集装箱司机罢运、江北天主教堂火灾、台风“凤凰”登陆象山、尼日利亚入境宁波人员发烧隔离排除埃博拉等10余次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探索建立网上回应公众期盼和关切的新渠道。市政府办公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新建了一个有关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链接,具体内容包括:阳光热线(在线访谈)、对话、政策解读。2014年,开展阳光热线(在线访谈)共40期,参与的市级部门32家,县(市)区8家,内容涉及重点工程、行政审批、住房、国土、交通、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环保、民政、人力资源、计生、贸易、财政、旅游、文化、科技、体育、林业、水利、电信、电业、国资等领域。开展对话共104期,内容主要集中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及民生领域。此外,企业政策查询平台发布的每个政策文件都提供了咨询电话,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提供了政策解读内容,为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提供了极大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共8件,内容涉及规划,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会议纪要公开。经省政府复议,7起维持,1起撤诉。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共6件,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5起驳回,1起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市政府办公厅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市级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进还不够有力;信息公开专栏、在线访谈、政务微博微信等资源整合、协调发布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需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政府办公厅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重点做到以下“四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抓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建设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部门责任清单。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重视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通过在线访谈、对话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理解应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探讨重、难点问题,会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条例》实施以来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剖析、汇总典型案例,为今后处理依申请公开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对公开平台进行提升改造,督促涉及机构改革调整的单位抓紧完成网站和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切实重视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修订公开指南,更新机构概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栏目。继续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优势,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增加新闻发布的频次,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快速、准确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高度重视基础性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以及人员、经费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真正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规定,确保保密审查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杜绝网络失泄密事件发生。强化督查考核,通过日常通报、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强过程性监督。加大对重点部门、落后单位的面对面指导力度,对个别工作滞后的单位下达“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督查考核,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4年度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4年度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7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8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