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1/2015-2945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政府
发文日期:2015-03-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2014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15:5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 宁波”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电话:89185067,电子邮箱:zfxxgk@ningbo.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的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加大考核力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一年来,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年初,组织召开了由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表彰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作了题为《立足新起点明确新任务努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的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紧跟形势,转变观念,强化公开意识,带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把握重点,责任到人,高标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年初,充分吸收近年来调研、考核成果,重新修订了《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突出了重点领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等质量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明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后,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实际,下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十七条主要工作任务,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

(三)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方面,既查台帐资料,又通过技术手段检查公开平台,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新人较多的现状,4月,组织了一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家介绍国内其他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请负责设计国务院门户网站的国内著名电子政务专家介绍新形势新技术新模式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构建策略;请市保密局主要领导讲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事项;请市法制办同志剖析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典型案例。通过培训,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掌握了相关政策,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水平。

(五)重视调查研究,提炼推广经验。一年来,我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先后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宁波现象”分析》、《宁波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发展策略研究》、《深化信息公开,建设法治政府——宁波的思考与探索》、《服务企业的窗口,联系企业的桥梁——宁波市企业政策查询平台》、《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通——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等调研报告,市政府办公厅主要领导在《宁波日报》发表了相关理论文章,《宁波通讯》第21期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调研、总结,进一步摸清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宣传了典型,推介了亮点,为工作深入推进营造了氛围,积累了经验。

二、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

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以政府公报、现场查阅点、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的多渠道公开载体。

(一)拓展提升平台功能。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制作了以透明政府阳光政务为主题的宣传视频,并在平台首页展示。为更好地服务公众,在2013年引进PORTAL技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手机版的基础上,2014年着重对公开平台页面进行了调整美化,将关注度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置于醒目位置,将公众所关心的各类特色专栏如企业政策查询平台、新闻发布会等链接集聚整合至首页,方便公众访问。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检索功能,在支持标题、文号等多种关键字检索的同时,完善了信息的全文检索,并将检索及统计范围由市本级扩展至县(市)区。为了更好地应对互联网安全风险,2014年对公开平台添加了面向应用层的硬件防火墙和网页防篡改软件,使平台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二)全力打造政务服务网。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通”为宗旨,新建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实现网上晒权,网上行权,网上办事。已公布44家市级部门4189项行政权力的行政职权目录,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也已于2014年年底向社会公布。目前,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编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力争早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借助政府公报发布信息。2014年,市政府公报共出版24期,刊登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196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整理市政府记事12期,每月刊登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进展情况。为扩大公报影响,方便公众了解掌握政府文件制订发布情况,每期政府公报的目录均公布在《宁波日报》上。市政府公报每期印发7000多份,全部免费赠阅。发行范围包括: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各行政村和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微企业及档案馆、图书馆、车站、机场、宾馆、经济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

(四)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年初制定全年新闻发布预安排计划,每月定期与部门进行对接,建立新闻发布预告制度,落实部门新闻发布会申报和备案制度。2014年,市政府新闻办共举行47场新闻发布会及情况通气会。特别是精心策划了“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市城管局、市住建委“一把手”相继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等主题发布相关新闻,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2014年,共有8个部门“一把手”走进新闻发布厅,主动发布新闻,解读政策,回应公众,引导舆论。

(五)探索建立政务微博微信新平台。2014年10月16日,由市政府新闻办主办的“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标志着继2011年12月“宁波发布”新浪微博上线后,我市又多了一个权威信息和民生信息发布的新媒体平台。“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除日常信息发布外,专门设置了甬城动态、甬上印象、甬事指南三大板块,并与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互动平台联通,共同打造网络问效品牌。同时,积极发挥微博、微信即时传递信息的作用,努力实现“双微联动”。截至2014年底,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6000余条,每条信息的平均阅读量约3万人次;政务微信共发布政府信息370条,关注人员达3.5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市在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万条,其中县(市) 区主动公开18.2万条, 功能园区主动公开1.3万条,市级部门主动公开4.3万条。在主动公开方面,突出抓了以下五方面重点领域: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对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5个批次、108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标准办事指南,涉及的20多个部门已完成此项工作并已向社会公开。做好审批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市级44个部门保留的949项审批权力全部在网上公开,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9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35项,行政确认事项126项,审核转报276项,权力事项削减率达57%。加大投资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固化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成果,建成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系统,办事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实时查看项目审批进度、具体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审批中存在问题,实现了审批信息的公开透明。实现中介服务机构网上公开。建成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了注册管理、查询展示及信息公开等主要功能,为群众选择中介服务提供便利。2014年,共公布审批事项结果25.6万件,比上年增长近3倍。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4年1月,向社会公开了《关于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与上年相比,增加公开了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6月,市级65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公开部门增加3个,部门预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9月,公开了《关于201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草案。10月,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县(市)区按照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10月29日前完成了2013年财政决算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全年共发布各类审计信息423条,其中宁波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等23个审计项目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抓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通过《宁波日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中国地产网等发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全年共发布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3批次,涉及26宗土地的成交结果,发布全市矿业权出让公告及成交结果各3个。2014年起在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我市矿业权出让及成交信息的发布。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阳光征收”从市区向县(市)、从住宅向非住宅推进,市区部分项目按期签约率达到100%,余姚、镇海、东钱湖等地的首个“阳光征收”项目按期签约率均超过90%,江东首个非住宅项目按期签约率达到97%,全市“阳光征收”覆盖率从两年前的30%上升到目前的80%。2014年,全市共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63个,建筑面积125.1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4067户。开通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市民只要登录该平台,就能查询被征收项目的具体情况。涉及被征收人隐私的信息,则需输入被征收人身份证信息验证后才能查看。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门开发建设了宁波住房保障网,并有效链接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各地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开竣工项目情况、房源分配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加强房源分配“阳光操作”,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2014年,全市共推出保障性住房8921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059套),新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9514户。强化后续跟踪监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排污权竞标交易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各类信息,已累计公开信息30000余条。五是全面落实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全年公开4家建筑企业不良行为信息。进一步落实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出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记录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公告,并与信用宁波网实现信息共享。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校务公开。重点推进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涉及中小学、高中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在2014年3月底前全部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政策解读,将有关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及时在网站、媒体上公布。针对浙江省高考试点改革,市教育局组织了一期在线访谈,教育局领导与市民进行面对面交流,就高考试点改革为市民进行答疑解惑,受到了市民的好评。二是深化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推进“阳光科研”,及时公开科技政策6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90余条,以报网合作方式开展专题访谈4期,在线解读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积极探索完善科研经费信息公开举措,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联合对全市25家在甬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问卷调查。截至2014年底,我市18家在甬高校、重点科研机构都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科技计划项目7300余项,占近三年财政支持科研项目总数的80%以上。三是深化医务公开。加大医疗服务“阳光用药”信息公开力度。市卫生局每季度一次通过门户网站汇总并公示市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门诊均次费用等16个相关指标的信息。加大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公开力度。采用“三步评审法”完成了四批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并在网上及时公开采购成交结果。加大市直单位“阳光招聘”信息公开力度,招聘的计划、过程、结果均在网上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医疗单位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自觉接受患者监督。四是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借助就业创业服务月、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座谈会和宣讲会、设置政策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做好各类补贴申报告知工作。通过网站、媒体、官方微信等,向社会公告我市10大类40余项就业创业补贴。2014年,共发放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补贴1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6%。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除在宁波就业网发布招聘信息外,还实现了与“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发布用工信息,同时每周二、四固定在《宁波晚报》开辟专版发布最新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在《宁波晚报》发布就业信息全年超过160版,公共就业信息超过5200条,洽谈会信息超过240场。

(五)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全市21个空气质量监控点位AQI值,实现对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并为全市200多万户手机用户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服务。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方面,以周报形式定期公布全市9个主要饮用水源地和3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点的水质监测信息。深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累计发布各环节环评审批公告373件。健全完善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公开281家市控以上环境监管企业名单及地址、主要污染物排放及监督性监测等信息;开展全市606家重点企业年度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处罚整改情况信息公开,累计发布13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39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二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在市安监局网站开设了事故快报栏目,第一时间发布我市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与国家安监局和省安监局网站的事故快报模块对接。全年主动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信息2222条,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66次,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12期,公布事故案例34个,公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15家,对较大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托新整合的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宁波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向公众公开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工作动态和检测信息等,并通过链接宁波市菜市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信息查询系统和生猪屠宰检测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百姓实时查询当日检测信息。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二百三小一白”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新闻发布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活动,举办专场咨询会42场次,发放资料21130本(册),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稿件4500余篇。针对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微博等载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2014年,主动回应了上海福喜过期食品原料事件、宁海毒胶囊、杭州广琪食品事件等多起突发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做好信用信息公开。截至2014年底,“信用宁波网”信用信息已涵盖32个市级政府部门和11个县(市)区,形成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人群、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6大类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各类信息指标达350类3490项,涵盖我市120万家经济主体、45万重点人群,信息数超过5400万条,查询总量累计约4900万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1963件,其中市级部门受理578件,县(市)区受理1306件,功能园区受理79件。内容主要涉及财政、征地拆迁、规划、住房保障、劳动就业、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在依法依程序处理依申请公开,着力回应公众期待与关切过程中,重点抓了以下三方面:

(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1963件依申请公开中,当面申请361件,通过网络申请1050件,通过信函申请552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50件,同意公开789件,同意部分公开73件,不同意公开22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26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34件,申请内容需补充、更改77件,通过其途径办理48件;不同意公开主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等原因。各地、各部门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使大多数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二)重视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将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动解读重要政策法规,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搭建政府、媒体、公众之间良性沟通的桥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制定下发了《宁波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围绕APEC高管会议、“两会两展”等重点节点及时制定新闻应急预案。2014年,妥善做好了奉化居民楼部分坍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政府性债务报告、北仑集装箱司机罢运、江北天主教堂火灾、台风“凤凰”登陆象山、尼日利亚入境宁波人员发烧隔离排除埃博拉等10余次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经验,形成了近两年的《舆论引导典型案例汇编》。

(三)探索建立网上回应公众期盼和关切的新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新建了一个有关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链接,具体内容包括:阳光热线(在线访谈)、对话、政策解读。2014年,开展阳光热线(在线访谈)共40期,参与的市级部门32家,县(市)区8家,内容涉及重点工程、行政审批、住房、国土、交通、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环保、民政、人力资源、计生、贸易、财政、旅游、文化、科技、体育、林业、水利、电信、电业、国资等领域。开展对话共104期,内容主要集中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及民生领域。此外,企业政策查询平台发布的每个政策文件都提供了咨询电话,重要政策文件提供了政策解读内容,为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提供了极大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市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0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5件,被依法纠错的3件,其它情形的1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4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0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其它情形的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内容主要涉及规划、征地补偿、房屋征收补偿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单位存在重门户网站建设、轻公开平台维护的现象,没有处理好门户网站与各专栏之间的关系,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在低水平中徘徊;三是处理依申请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导致败诉。

2015年,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重点做到以下“四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抓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建设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部门责任清单。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重视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通过在线访谈、对话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理解应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探讨重、难点问题,会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条例》实施以来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剖析、汇总典型案例,为今后处理依申请公开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对公开平台进行提升改造,督促涉及机构改革调整的单位抓紧完成网站和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切实重视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修订公开指南,更新机构概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栏目。继续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优势,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增加新闻发布的频次,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快速、准确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高度重视基础性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以及人员、经费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真正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规定,确保保密审查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杜绝网络失泄密事件发生。强化督查考核,通过日常通报、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强过程性监督。加大对重点部门、落后单位的面对面指导力度,对个别工作滞后的单位下达“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督查考核,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79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9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0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95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577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997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935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964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8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9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5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5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8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6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2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963

1.当面申请数

36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050

4.信函申请数

552

(二)申请办结数

1963

1.按时办结数

1893

2.延期办结数

70

(三)申请答复数

196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5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8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2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

涉及商业秘密

17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3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6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6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3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77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8

四、行政复议数量

10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85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13

五、行政诉讼数量

4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5

六、举报投诉数量

3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01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014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389

2014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