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0MB0X50286K/2017-01368 | 主题分类: | 文秘行政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7-1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甬综执〔2017〕68号
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16年年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本部门制定的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部门制定的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本部门制定的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本部门制定的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文件原文: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