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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19-00937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19-12-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甬政发〔2019〕71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0-2019-0008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开展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相适应、涉及政府机构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31条”惠企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我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

一、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4〕9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关于转发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yzf71.tif


政策解读:解读《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政策图解:图解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