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8475/2019-01029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发文日期:2019-06-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核定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甬发改价格〔2019〕260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2-2019-0013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函》(甬高新教〔2019〕3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研究,核定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适用于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
二、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各星级基准价标准详见附表。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小小班保教费基准价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
三、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
五、本复函自2019年秋季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附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标准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附表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标准
单位:元/生·月
收费标准 星级 | 小班、中班、大班 |
六星级 | 880 |
五星级 | 680 |
四星级 | 580 |
三星级 | 480 |
二星级 | 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