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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02030029398475/2019-01029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发文日期:2019-06-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核定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甬发改价格〔2019〕260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2-2019-0013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函》(甬高新教〔2019〕3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研究,核定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适用于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

二、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各星级基准价标准详见附表。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小小班保教费基准价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

三、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

五、本复函自2019年秋季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附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标准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附表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标准

单位:元/生·月

收费标准

星级

小班、中班、大班

六星级

880

五星级

680

四星级

580

三星级

480

二星级

380

政策图解:关于核定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