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40602W/2025-23067
主题分类: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5-01-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

处室负责人 周玲平
联系方式 0574-89281277
机构职能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

1. 监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 根据授权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问责相关建议。

3. 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4. 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

5. 承担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 牵头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牵头协调生态环境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处理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含辐射类污染事故和纠纷),协调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含辐射类污染事故和纠纷)。

7. 承办党政负责人约谈、责任追究案件移送等有关事项。

8.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