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457366287X5/2021-347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甬经信规政〔2021〕180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府法发〔2017〕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2021年11月4日前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因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因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20件,决定予以废止;因机构改革职能转换移交给相关部门1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