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办发〔2021〕7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办发(2021)7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