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002939740R/2021-3225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鄞州邱一村安置房C1-4地块项目“6·22”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甬政发〔2021〕30号
鄞州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
2021年6月22日8时28分左右,由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鄞州区“邱一村安置房”项目(位于鄞州区会展路与芳草路交叉口,C1-4地块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桩机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严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1〕15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鄞州邱一村安置房C1-4地块项目“6·22”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鄞州区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
二、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成立并开展调查。
三、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及派出人员要严格遵守事故调查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保障事故调查顺利完成。
四、鄞州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五、事故调查组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