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002939740R/2021-320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第五批“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报
甬政发〔2021〕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浙整改拆办〔2019〕9号)和《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办法》(浙整改拆办〔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考核公示,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等30个乡镇(街道)为宁波市第五批“无违建乡镇(街道)”,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领导、加大力度、创新载体,深入推进“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我市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作出贡献。
附件:宁波市第五批“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