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1-33698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1-09-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王小现等记二等功的批复
甬政发〔2021〕43号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你们《关于给予王小现等2名同志记二等功并推荐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的请示》(甬公请〔2021〕1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王小现、黄昇富同志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时,挺身而出,舍己为人,以实际行动谱写人间大爱,彰显人性光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宁波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同意给王小现记二等功一次,给黄昇富追记二等功一次。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