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2-37819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2-09-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2〕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号)等规定,市政府决定聘任马保峰等100人为第三届宁波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3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和支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履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受理、认真研究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市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丰富监督形式,促进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参与、严格监督。
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要按照《宁波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自觉维护良好监督形象,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宁波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