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1000004195388971/2022-37803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市气象局
发文日期:2022-09-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08 10:3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

甬气规发〔2022〕1号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29条“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我局组织对2022年8月31日前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重点围绕与上位法不一致或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用的内容、与调整后的权力事项不一致的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市场准入的规定、与现行改革政策不符的规定等。

二、文件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是2022年8月31日前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知对经清理的文件目录进行了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统一编号

1

宁波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甬气发〔2017〕39号

ZJBC50-2017-0001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统一编号

1

宁波市气象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信用宁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气发〔2019〕28号

ZJBC50-2019-0001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宁波市气象局

解读人:杨小荣

联系电话:05748918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