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002939740R/2022-2838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 2022-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象山县“11·10”“浙象渔40055”船失联事件调查报告的批复
甬政发〔2022〕4号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象山县“11·10”“浙象渔40055”船失联事件调查报告的请示》(甬农〔2022〕3号)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件调查组提出的象山县“11·10”“浙象渔40055”船失联事件调查报告。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监管,强化职务船员配备管理,加快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提升海上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