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2-29046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2-04-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屠新强追记二等功的决定
甬政发〔2022〕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屠新强,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浙江绍兴人,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海曙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屠新强牢记职责使命,立足岗位讲奉献,围绕大局谋发展,竭力提升电力服务水平,在疫情防控、保障民生、服务企业、落实“双碳”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贡献了电力保供力量,体现了一名电力人的责任担当。2021年底,屠新强在冬春季电力保供和疫情防控保电一线连续奋战70余天,12月10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救治无效,于2022年2月4日不幸去世。
屠新强不忘初心、为民尽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务实进取、创优争先,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党员干部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屠新强追记二等功一次。
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屠新强为榜样,立足岗位,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历史使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