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0029404185/2021-35413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甬文广旅〔2021〕22号
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中心),杭州湾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社会事务管理局、旅游与湖区管理局,宁波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天一阁·月湖景区管委会综合办,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0月31日以前发布的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