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2-35494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2-05-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甬政发〔2022〕16号
余姚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
2022年4月17日8时10分左右,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正在抢救)。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1〕15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派员组成,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
二、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成立并开展调查。
三、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及派出人员要严格遵守事故调查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事故调查顺利完成。
四、事故调查组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五、余姚市人民政府在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的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