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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2-36309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2-07-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获得2021年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嘉奖的决定

甬政发〔2022〕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我市获得“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地方”3项次督查激励。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争先创优、勇担使命、勇攀新高、勇创一流,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集体嘉奖1次。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好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强化实干担当,勇于争先创优,狠抓督查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2)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