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2-36732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2-0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市)电大统一更名的批复
甬政发〔2022〕33号
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区(县、市)电大统一更名事项的请示》(甬教〔2022〕1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宁波开放大学的批复》(浙政函〔2020〕129号)精神,同意将宁波开放大学下设学院、分校统一更名为“宁波开放大学××(区〔县、市〕名)学院”;学校更名后,隶属关系、管理体制以及原有的学历、非学历教育办学权等保持不变。
二、你局要引导学校以更名为契机,加快转型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积极培育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和特色学科;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强化开放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支持学校全面发展,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