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40029399277/2022-36560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2-08-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农房改建示范村评价验收结果的通知
甬建发〔2022〕76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6号)相关规定,在各地主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通过组实地勘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等14个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对象开展了评价验收。经专家综合评议,14个村通过评价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同类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一、 评估为优秀的村庄(6个)
镇海区澥浦镇十七房村;
鄞州区东钱湖镇俞塘村;
奉化区莼湖街道鸿峙村;
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
余姚市梁弄镇汪巷村;
象山县东陈乡东湾村。
二、评估为达标的村庄(8个)
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
北仑区白峰街道小门村;
鄞州区姜山镇奉先桥村;
余姚市陆埠镇南雷村、河姆渡镇江中村;
慈溪市掌起镇任家溪村、周巷镇双东村;
高新区贵驷街道东钱村。
请各地根据本次评估结果,结合实际,互学互鉴典型经验,持续抓好后续未评价验收对象的创建进度和质量,落实创建指导服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村民幸福感获得感。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