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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0200MB0X50286K/2023-00172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3-01-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 印发2023年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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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月份工作重点是: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落实市“两会”部署要求,明确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项目化清单化下达年度任务指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履责汇报、年度绩效考评、节前走访慰问等工作;常态化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环境保障任务,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改革等重点专项工作;全面营造春节等环境氛围,抓好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做好对各区(县、市)“三改一拆”年度目标考评;加强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工作指导;继续做好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以及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置。(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推进世行二期项目工程建设,督促项目公司办理施工许可证报批手续启动2023年度装修垃圾源头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通报区和市级行业部门垃圾分类年度评价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运专项整治做好《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备案一核准”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全域提升市容环境;推进“铁腕治渣”、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一跨六乱”治理等专项行动。(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2022年功能照明设施维护更新项目;起草《宁波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规范》;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冬季天然气保供工作;开展节前用气安全检查,开展“瓶装燃气监管一件事”联合检查。(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做好园林绿化行业元旦春节节庆环境保障;深化“口袋公园”建设(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宁波市口袋公园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开展年度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统计;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推进道路“见本色”专项行动,开展干净指数测评;做好“席地而坐”示范区日常考评和宣传资料整理;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推进智慧公厕平台建设(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做好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竣工验收准备;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做好我局日常软硬件系统维护。(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指导推进全市镇街“一点一方案”;做好对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及“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考核;指导各地动态调整赋权镇街执法事项。(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年度考核,评选“最佳实践”中队,梳理明确2023年工作思路及责任分工。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十)推进城镇燃气“百日攻坚”、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深化“甬有碧水”水生态治理执法、教育“双减”和全市自建房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推广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组织实施“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和“综合查一次”。(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执法指挥处)                    

(十一)组织开展涉水执法办案规范调研督查;组织监管一件事实践案例征集;继续完善《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法制处)

四、综合管理

(十二)牵头推进省“七张问题清单”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突出信访问题整改;牵头做好对区(县、市)和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三)组织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城建年报;(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十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设制定“互联网+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一体化养护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十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异议处理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五、党务及其他工作

(十六)组织召开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报告会;指导局属单位做好巡察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局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意见征集;牵头做好离退休干部、困难群众年底慰问。(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十七)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春节灯光秀等专题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年度好新闻、精神文明十件新事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开展最美城管义工节日慰问。(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十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任务清单落实工作;做好节前“走亲连心”困难党员群众走访慰问;做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综合考核迎检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九)开展年度述职评议,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复评及申评;做好“青年大学习”线上学习活动和团市委宣传战线培训。(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处室:局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