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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0203002940506K/2022-39152
主题分类:卫生
发布机构: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12-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甬财社〔2022〕1406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款项后,收入列2023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210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科目。市级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

补助资金

合计

1990 

市本级小计

710

市李惠利医院

127

市第一医院

113

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

122

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

92

市妇儿医院

87

市中医院

66

市康宁医院

73

市华慈医院

30

区(县、市)小计

1280 

海曙区

45

江北区

54

镇海区

75

北仑区

73

鄞州区

189

奉化区

149

余姚市

181

慈溪市

196

宁海县

157

象山县

161


附件2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专项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

省级财政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区(县、市)财政部门

各区(县、市)财政局

区(县、市)

主管部门

各区(县、市)

卫生健康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1990

      地方补助


年度总体目标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按病种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三级公立医院安检覆盖率

≥75%

三级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

≥85%

质量指标

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

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社会效益
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

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或高于全国平均值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

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

公立医院人次住院费用增幅

较上年降低或低于全国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