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404185/2023-42286
主题分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游局
发文日期:2023-12-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7:3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甬文广旅〔2023〕124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66-2023-0005

甬文广旅〔2023〕124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66-2023-0005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中心),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经济旅游与湖区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甬文广新〔200877号),废止文件自202411日起不再执行。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1227

甬文广新【2008】】7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