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404185/2023-42286
主题分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游局
发文日期:2023-12-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7:3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甬文广旅〔2023〕124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66-2023-0005
甬文广旅〔2023〕124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66-2023-0005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中心),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经济旅游与湖区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甬文广新〔2008〕77号),废止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