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4-46289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12-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王良辉等记(追记)二等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23 14:4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甬政发〔2024〕84号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你们《关于给予王良辉等2名同志记(追记)二等功并提请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的请示》(甬公请〔2024〕1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王良辉、陆凯旋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奋不顾身,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谱写人间大爱,彰显人性光辉,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宁波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同意给王良辉记二等功一次,给陆凯旋追记二等功一次。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4)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