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5-49295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11-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行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审批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06 15:2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是适应乡村发展新要求。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逐步完善,村庄规划已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但实践中发现,部分村庄因建设需求单一、规模不大,单独编制村庄规划成本较高、时间较长。为落实合理科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理念,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通则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通则”针对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以“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模式,为乡村地区农村住宅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乡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核发规划许可证提供依据,与以往只能以村庄规划为依据相比,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内容更灵活。

二是促进“通则”发挥实效。“通则”的编制,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乡村地区规划要求的务实之举,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灵活管用。市政府授权给区(县、市)政府批准“通则”,有利于加强区级统筹,因地制宜制定符合乡村地区需求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标准,提升各地“通则”实施效率、助力乡村振兴。

二、制定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

2.《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61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包含授权事项和工作要求两个部分。一是明确市人民政府授权区人民政府批准“通则”,其中前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高新区(贵驷街道)“通则”分别由慈溪市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要求属地人民政府履行好审批职责,要求市资规局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适用对象

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前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高新区(贵驷街道)“通则”

(三)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①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可以授权区政府批准“通则”。为加强区级统筹,规范“通则”报批工作,确需发布本文件明确授权事项和要求。

②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为确保“通则”审批工作落实落细,下一步,将制定“通则”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通则”的编制、审批、实施、评估调整、监督检查等程序和要求。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林颖洁

电话:0574-8928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