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5]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今年是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第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胸怀“国之大者”,牢记“军之大事”,切实把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落实,确保9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接收安置任务。
二、注重安置质量,保障待遇落实
(一)科学编制安置计划。各地要按照不低于接收总数的30%核定事业单位指标,确保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按照不低于一人一岗的比例提供充足的岗位,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不计入本地应提供岗位数。综合考虑岗位实际情况、安置对象服役贡献、安置任务轻重等因素,中央企业及省属企事业单位指标向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统筹提供,市属企事业单位指标按现有办法向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统筹提供。
(二)落实安置主体责任。各地要及时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用人单位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和普通社会招聘区别开来,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除特殊部门、行业和岗位外,不得增设性别、年龄、学历等限制条件,不得拒收或变相拒收退役士兵。要努力提高安置岗位待遇,保证岗位质量,不得提供濒临破产、经营困难、工资待遇无法正常保障的岗位。要充分考虑退役士兵的生活和工作便利,确保退役士兵稳定上岗就业。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各自实施属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在其安置地参加“双考”计分排序和公开选岗。
(三)规范安置选岗流程。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退役士兵“双考”计分公示工作,确保综合评分客观、真实、准确。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讲工作,举办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岗位介绍会,帮助退役士兵全面了解当前安置政策、安置形势,引导树立正确择业观念。要及时向退役士兵介绍安置岗位信息,做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岗位职能、薪资待遇、工休规定和录用条件“六透明”,努力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各地要认真落实《浙江省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网上选岗工作流程(试行)》(浙退役军人厅发〔2025〕12号)精神,周密部署,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好退役士兵网上选岗工作,确保“阳光安置”落地见效。
(四)严格落实安置待遇。选岗结束后,各接收安置单位要及时办理分配上岗、人事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事项,确保安置手续规范完备。接收安置单位要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出安排工作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人员上岗,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岗的,要按规定足额发放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军龄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接收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事业单位应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三、创新服务管理,抓好培养使用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褒扬退役士兵为国防建设作出的牺牲贡献,大力宣扬各行各业关心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意识,营造关爱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士兵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士兵珍惜军队荣誉,正确对待利益关系调整,自觉服从社会大局,更好更快地适应地方、融入社会。
(二)优化服务管理方式。各地要进一步创新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方式,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为退役士兵报到落户、党组织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接、预备役登记、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等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有序推进年度退役士兵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家庭困难或发生重大变故的退役士兵,要及时提供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要切实担负起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常态化思想教育。要组织引导退役士兵传承军队优良传统,发挥退役军人优势,主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注重能力素质提升。各地要组织好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适应性培训工作由市本级统筹组织,市级财政按现有政策给予保障。要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组织开展待安置期间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帮助退役士兵尽快了解熟悉地方工作岗位的特点、要求、技能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协同有关单位加强涉密退役士兵教育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备案。要适时组织开展安置回访活动,跟进了解用人单位接收情况和待遇落实情况。各接收安置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单位实际和安置对象专长,加强跟踪培养使用,畅通成长通道,选树先进典型,为其成长进步、岗位建功创造平台条件。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推进,督促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以及有接收安置任务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置岗位计划编制、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和接收安置工作。各地要开展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2025年宁波市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表
2.2025年中央企业、省属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表
3.2025年宁波市属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