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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5-49854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5-12-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吴春秋记二等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6 10:5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甬政发〔2025〕94号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你们《关于给予吴春秋同志记二等功并提请省政府记一等功的请示》(甬公请〔2025〕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吴春秋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以非凡的勇气和果敢的行动保护他人生命安全,深刻诠释了勇于担当、舍己为人的崇高品质,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宁波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同意给吴春秋记二等功一次。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5)9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