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6-42694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6-02-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甬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3
14:5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甬政发〔2026〕10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甬江流域综合规划的请示》(甬水利〔202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甬江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会同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推进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健全安澜防洪、供水保障、幸福河湖和流域管理等体系,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涉水行业发展相协调的流域综合治理格局。
三、《规划》是甬江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据。相关区(县、市)政府要认真组织落实《规划》的实施工作,强化各项控制指标的管理,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与指导督促,做好跟踪分析,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