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40029398121/2026-42853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6-03-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宁波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31 15:3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制定背景

(一)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要求。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着力破解民办教育监管难题,推动民办教育良性发展。

(二)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均明确提出要“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遵循。

(三)加强民办教育办学行为监管。针对民办教育监管乏力的现状,进一步在党建、依法治校、招生、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国家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5〕11号)

(二)浙江省层面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

2.浙江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5〕45号)

(三)宁波市层面

1.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68号)

2. 中共宁波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党〔2025〕49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宁波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围绕党的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财务管理、督导督学、年检制度等方面提出系统举措,分为七章共三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监管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与实施原则,引导我市民办学校规范发展。

第二章党的建设,明确规范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决策监督、健全党建保障机制、抓实思政德育工作。

第三章依法治校,明确规范决策管理机制、严格章程制度执行、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强化法律风险防控。

第四章规范办学,明确严格招生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第五章财务管理,明确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产使用管理、严格收入支出管理、严格关联交易管理、建立大额资金支出申报制度、强化结余与基金管理、规范财务报告与审计。

第六章督导督学,明确督导督学要求、设立责任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加强结果应用。

第七章年检制度,明确规范年检制度、年检结果认定与运用、年检合格与不合格定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对象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

(三)实施时间

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示例)

(一)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本文件是为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引导和规范我市民办教育发展,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在党建、依法治校、招生、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破解民办教育监管难题。

(二)针对本文件有哪些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相关业务处室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处室职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在试行过程中也将关注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的合理诉求,对相关条款依法依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教育局解读,联系人:章敏杰,联系电话:0574-89186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