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6-50071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6-07-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信局等部门宁波市加快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14 15:0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一、制定背景

(一)中央有决策、有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要求“加快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和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等文件,对中试平台系统性布局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省里有任务、有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年,王浩书记专题赴省经信厅调研听取中试平台建设情况,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刘捷省长对衢州、绍兴两地中试平台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召开全省科技创新投入暨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再次强调要加快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2025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

(三)宁波产业发展有需求。宁波制造业门类齐全、创新生态优良、中试需求旺盛,具备较好的中试平台发展基础,同时,我市正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加快建设制造业中试服务体系是关键抓手、重要路径。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方案和省经信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2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5〕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1.提出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确立了“做强一批、激活一批、补齐一批”的培育思路,并提出2026年,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梯度培育体系,培育市级中试平台10家,创建省级中试平台2家以上。到2028年,培育市级中试平台20家,创建省级中试平台4家以上,国家级中试平台实现零的突。

2.明确重点领域聚焦十大行业,提出布局34个重点细分领域中试平台。从行业看,重点做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中试平台,激活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绿色能源、时尚消费品等行业中试平台,补齐人工智能、未来产业等行业中试平台。从细分领域看,重点做强有色金属材料、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前沿新材料等6个领域中试平台,激活关键基础原料、关键基础件、医药、储能、具身智能等17个领域中试平台,补齐高端精细化工材料、行业垂直模型和智能体、空天深海、量子科技等11个领域中试平台。

3.明确建设类型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不同主体的特色优势,建设前沿型、生态型、专业型、综合型四类中试平台。前沿型中试平台侧重技术创新与早期验证,面向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开展工程化实验,解决实验室成果技术风险高、成熟度低,企业不敢试的难题。生态型中试平台侧重产业链协同与赋能,面向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提升供应链整体水平的验证服务,解决产业链内部技术标准不统一、协同效率低,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品达不到链主要求、迭代慢的瓶颈。专业型中试平台侧重市场运营与专业服务,面向检验测试、计量分析、工艺验证等公共服务需求,提供高效可靠、标准化的第三方中试服务,解决企业在创新中面临的“测不了、测不准、验不好”等高度专业化的技术验证问题。综合型中试平台侧重系统集成与交叉创新,面向复杂产品或系统级创新,完成单个主体无法完成的重大验证任务,解决重大创新项目中技术交叉融合难、系统复杂性高、单一主体资源有限的挑战。

4.提升中试能力。围绕市级中试平台成果转化能力强、公共服务属性突出、市场运营机制优的建设要求,系统提升技术支撑及工程验证、对外服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能力。

5.营造优良生态以金融、财政和人才作为要素支撑,以需求挖掘实现市场链接,以项目落地孵化确保产生效益,以组建联盟提供协同网络,系统性打造中试平台发展优良生态。特别是,对市级、省级、国家级中试平台或获批创建国家级中试基地的中试平台,给予财政支持。

(二)适用对象

《实施方案》适用于宁波市全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自2026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四、若干问题解答

(一)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中试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当前中小企业无力采购高端中试设备、搭建小批量试制线;龙头企业自有设备对内开放缺少激励;高校科研成果常年锁在实验室,缺少工艺放大、批量试产环节。为了满足各类创新主体的中试需求,加快推动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各类创新成果产业化,故发布本文件。

(二)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一是资金保障,对纳入创建培育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中试平台或获批创建国家级中试基地的中试平台,参照省级政策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年度评价为优秀的市级及以上中试平台,3年内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二是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管理保障,要建立中试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五、关键词注释

制造业中试平台:是指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样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服务的载体,其主要功能是面向制造业发展需求,汇聚各类产业资源,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提供设计验证、功能性能验证、工艺验证、适配验证、生产验证等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解读。联系人:胡佳杰,联系电话:0574-8918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