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场景创新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经市政府同意,《关于支持场景创新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已于近日印发。这是宁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的工作部署,构建支持场景创新政策体系的重要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大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在国家层面对场景培育开放进行系统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场景创新牵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我市场景培育和开放,构建场景创新全流程各环节政策体系,制定本《若干举措》。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文件。2025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
(二)浙江省文件。2026年4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 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浙发改体改〔2026〕90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包括政策举措和配套实施机制两部分。
(一)政策举措。《若干举措》从五方面提出22条政策措施:
1.推动场景资源开放。(1)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大力开放行业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场景资源,每年开放不少于1000个场景机会。(2)激发国企场景开放意愿,国企场景研发费用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加计扣除部分加回比例提高到150%。(3)加大国企场景资源向民企开放力度,支持民企主导开发国企场景资源。(4)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场景实验室”,支持申报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向国有基金推介通过评估的市级“场景实验室”,做好“拨改投”等政策衔接落地。(5)支持人才项目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场景应用,协助匹配对接场景资源。
(二)促进场景能力提升。(1)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共研共创与首购首用。推广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属于国家场景培育开放重点领域的国企建设项目及政府、国企投资的重大赛事展会等活动,按不低于项目建安费或活动预算的5%开展新场景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可按项目建安费的5%左右向新技术、新产品开放应用场景。(2)建立市级场景“三新”认定标准和目录,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推广应用;推荐场景孵化的新技术、新产品申报“三首”产品。(3)组建市级场景专家库,遴选优秀企业家、战略投资人加入,在场景政策谋划、项目遴选、“三新”目录论证、“场景实验室”评估等环节适当提高企业专家比重。(4)开放共享公共仪器资源,建立公共仪器设备和实验资源开放共享的收费定价机制,鼓励引入设备运营服务商,探索市场化服务的标准化合同及收益共享机制。(5)支持首发经济、多元服务经济、IP跨界联名等场景项目申报并纳入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自持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场景创新主体发放消费券。
3.培育场景创新生态。(1)鼓励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全市域应用M0供地政策,支持利用闲置商业、老旧厂区等建设的场景项目,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2)创新用海审批登记机制,构建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为场景项目提供用海和空域资源支持。(3)加强场景项目推介与投融资对接,鼓励国有基金加大对场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4)支持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专项用于场景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特定场景创新类保险产品。(5)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对符合条件的基础研究项目纳入市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序列;探索“资产经营公司+教育基金会+其他资本”三位一体科创基金模式。(6)在可信环境中推进场景所需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允许场景公司双方以数据资产抵押、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场景项目建设;推进绿色石化、具身智能、汽车零部件等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7)招募生态型、创新型、投资型、服务型场景合伙人,支持其参与市级场景资源调度及政策谋划、决策、传播、实施等环节;鼓励政府部门、国企采购场景服务。
4.建强场景平台载体。(1)推动区(县、市)、开发园区、市属国企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设立“场景会客厅”,提供综合性集成式服务。(2)建设全市场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开通面向企业的线上场景服务通道,提供政策全流程响应服务。
5.创新政策制度快速响应机制。(1)定期开展场景需求研判与政策适配性评估,建立政策储备库,并依法实行“相机快速决策”。(2)全市域探索“沙盒监管”机制,在宁波自贸片区、国家高新区等区域先试先行;依法依规实施“包容期”管理和柔性监管。(3)探索框架性立法调研,加强场景创新立法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推动建立适应“三新”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
(二)配套实施机制。场景创新是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验证熟化与早期应用过程,可能会与现行制度规范、监管模式、决策流程产生冲突,或因缺乏上位依据标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促进政策举措高质量落地见效,配套实施《宁波市场景创新“沙盒监管”试点实施机制》,试行创新性突破性政策,对“入盒”实施主体给予包容审慎监管和政策试点,在可控范围探索政策突破并实践验证。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全风险评估—全流程跟踪—全周期覆盖—阶段性预警”监管,为批准“入盒”实施主体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研发—验证—推广”划定“隔离带”“安全区”和“试验场”,保护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与合法利益,促进“三新”在甬先试先用、转化落地。
2.工作原则。突出包容审慎,以保护和激励创新为导向,对场景创新工作实施更具弹性和包容性的监管;着眼解决痛点,围绕场景创新主体在特殊监管、政策突破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精准设定“入盒”环境;明确工作权责,确保“入盒”决策全过程权责明确、风险可控;坚守安全底线,“入盒”主体负主体责任,不豁免违法违规责任,不突破法律法规核心原则。
3.工作流程。设置主体申请、初步评估、认定评估、跟踪调整、退出沙盒、智慧监管和成果输出六大环节,原则上每项“入盒”监管事项实施周期不超过24个月、每半年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调整,争取形成一批可总结可复制的制度性成果和标准。
4.工作要求。“沙盒监管”制度是推动场景创新的重大改革工具,同步建立相应的尽职免责机制,对在场景创新过程中出于公心、程序合规、勤勉尽责但因缺乏经验、政策界限不明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实现预期目标、出现探索性失误或引发可控风险的,按程序认定后予以减责免责。
四、生效时间
本《若干举措》自2026年7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政策施行期间,如遇同类政策出台,按照层级较高的政策执行;相同层级的,按“就高、就新”原则执行。
五、问题解答
(一)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发挥场景创新驱动作用,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加速转化,以场景全流程政策制度创新引领构建全域场景创新合作生态。
一是破解场景创新主体在全流程、各环节面临的政策“痛点”、制度“痒点”与流程“痛点”问题,针对性谋划政策条款和服务能力建设。
二是强化场景创新政策响应,改变传统财政政策扶持模式,突出制度性政策供给,打造“三新”甬用城市场景创新品牌。
三是强化资源开放、首购首用、新型要素、监管模式、容错纠错等方面制度型创新,探索实施“沙盒监管”试点机制,协同推进准入、场景、要素改革。
四是从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高度,加大场景工作统筹力度,破解场景资源开放利用碎片化、资源要素配置“中梗阻”等问题。
(二)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宁波市场景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及《宁波市场景培育和开放工作机制》。
二是印发政策举措清单和场景任务清单,落实各地各部门制定政策配套细则以及年度场景建设任务。
三是组建市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和市场景公司,筹备举办场景发布会,分批次推出场景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联系人:俞仲智,联系电话:0574-8918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