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3002939740R/2026-49931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6-05-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 11:4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甬政办发〔2026〕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办发(2026)11号.pdf

宁波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先进制造与跨境贸易发展基础,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要抓手,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119项任务落地,招引一批牵引性重大服务业项目,出台一批创新型政策举措,打造一批首创性示范成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能级提升和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跃迁,形成市场更加开放、制度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效、环境更加优良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格局,为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创新发展贡献更多宁波实践。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开放制度集成创新。聚焦航运服务、大宗商品交易、“两业”融合、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等领域,开展制度型创新探索。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服务业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实施工作。开展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业领域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和国际对接互认。强化创新经验和案例总结推广,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

(二)深化项目招引与产业升级。学习借鉴先行试点省市服务业项目招引经验,编制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领域招商目录,围绕互联网虚拟专用网、外资护理学院、境外医生诊所等领域开展精准招商,构建“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深化与香港、新加坡等服务业发达地区和国家合作,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功能性机构等高能级项目。加大跨境电商、保税维修、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招引力度,推动传统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三)推动重点平台示范引领。优化服务业开放空间布局,强化重点平台示范引领作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聚焦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加快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试点等改革探索,打造制度型开放先行区。甬江科创区重点发展科技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等业态,探索跨境研发合作、知识产权国际化保护等举措,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科创服务业开放新高地。宁波前湾新区依托汽车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基础,加快发展汽车研发设计、智能网联汽车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建设“两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保税区强化保税政策功能,拓展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保税租赁、保税展示交易和跨境电商,打造新型服务贸易集聚区。

(四)优化服务业开放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隐性壁垒,落实“非禁即入”。完善服务业开放发展政策体系,强化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加大对企业在投融资、发展服务业新业态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资金跨境流动、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创新举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五)增强试点城市间协同联动。与其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建立联动交流机制,在试点政策争取、创新案例编制、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标等方面深化合作。唱好服务业扩大开放杭甬“双城记”。

(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金融开放、数据跨境流动、大宗商品交易等领域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同和联合处置能力,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改革举措进行充分论证和压力测试,确保风险可控。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风险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分领域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三、组织保障

建立市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分9个领域统筹推进试点任务,实行任务、政策、项目、案例清单化管理。市商务局要强化综合协调、督促落实职能;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纵向对接与横向协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谋划制定配套政策及任务落实举措;各区(县、市)、重点开发园区要结合实际挖掘应用场景,招引优质服务业项目,积极承接试点任务落地,共同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我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