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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6-07-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宁波工程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6 08:5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甬政办发〔2026〕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宁波工程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办发(2026)21号.pdf

关于支持宁波工程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紧扣宁波打造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关键支点城市、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两大核心任务,助力宁波工程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锚定创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优”目标,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深耕工程办学特色,以高质量赋能宁波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建设为导向,以提升办学能力、创优服务效能为核心路径,聚力打造区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育、产业技术创新双重高地。

到2027年,综合实力位列全国高校280名左右,应用型大学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完善,办学生态持续向好。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2.05万人,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15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达到14个,年度科研经费突破1.5亿元,建成省内一流应用型高校。

到2030年,综合实力位列全国高校260名左右,学科专业建设能级大幅跃升。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2.2万人,在校研究生突破1800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达到20名,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20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达到18个,年度科研经费突破2亿元,力争进入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优”建设行列。

到2035年,全面建成适配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高水平学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育和产业技术创新三大体系,成为支撑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关键引擎,建成工程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地方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

1.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对标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建立重大事项闭环落实责任制;健全“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机制,加快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办学风险防控机制,树牢全域风险防控意识,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纵深推进铸魂育人工作。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实践实训+文化浸润”四位一体思政育人体系,持续深化“新时代真理的味道·知行红匠”大思政工作品牌建设,培育兼具家国情怀、技术创新力与工程实践能力的新时代“红色工程师”。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研究队伍,引领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到2030年,培育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2个,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1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3.构建“双融双促”校地企党建协同创新机制。深化“1+1+N”校地企党建联建共建模式,做强“知行先锋”党建品牌,完善“需求—资源—项目”动态对接机制,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办学育人发展优势。到2030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党建创新项目10项,国家级党建特色品牌项目1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实施学科专业培优适配工程

1.迭代完善工程学科体系。聚焦绿色石化与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宁波重点产业领域,构建以新材料学科为核心,新能源、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一干多枝”工程特色学科体系。支持纳米科学与工程学科高质量建设市登峰学科,持续深化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到2030年,实现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20个,力争2个学科满足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2.培育特色交叉学科集群。紧扣宁波产业发展与对外开放核心战略需求,全面围绕“工程+管理”“工程+安全”“工程+国际”等学科集群,建设智能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技术、区域与国别学等三大特色交叉学科;支持学校围绕港口供应链、数字传播、数智治理等领域推进新文科建设,推动人文社科与理工学科融合发展。到2030年,建成新兴特色交叉学科3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常态化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对标宁波市学科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定期开展学科专业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系适配度评估研判。布局新建新能源汽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新兴产业紧缺专业,有序压缩建筑学等与产业适配度较低的专业办学规模。到2030年,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比例达到30%,新设新兴产业领域专业不少于8个,专业基本覆盖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毕业生留甬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实施产教融合实践育人工程

1.推进新工科综合改革。聚焦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重点赛道布局卓越工程师学院,建立校企协同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新机制,联合企业协同开展“全项目化教学”改革,加强仿真教学资源建设,完善新工科人才培养多元评价体系。到2030年,建成工程师学院2个,项目化教学课程100门,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4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2.深化产教融合体系建设。提质升级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省级产业学院、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等多元育人平台,强化与市内龙头企业合作,打通人才培育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通道。到2030年,新增省级人才培育平台2个,全力争创国家级产业特色学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3.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提质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发一批“通用+特色”人工智能核心课程;推广AI知识图谱、AI学伴等教学应用场景,搭建教育智能体平台,与宁波大院大所、人工智能企业系统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实验室。到2030年,建成服务AI产业领域专业10个,新增“AI+”课程100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实施科技创新服务地方提质工程

1.高能级打造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建强中国—莫桑比克智慧农业“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全省深海基础智能建造与运维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建好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联动企业共建绿色石化碳减排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网络化系统感知与智能控制国际联合实验室。到2030年,重点围绕优势特色和交叉学科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6个,年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项,实现校企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学科专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加快推进科创成果转化。围绕宁波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开展定制化技术攻关,靶向攻克企业技术升级、工艺改进、产品迭代等实际问题,建好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材料与技术、临港装备与功能材料等概念验证中心;联动属地政府共同打造科创中国省级试点区、省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基地。到2030年,校企共建联合研发和检测平台10个,聚焦主导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金额突破1.5亿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海曙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五)实施师资队伍汇聚提升工程

1.构建师资精准引育体系。重点培养和引进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区域重点发展产业急需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加强学科领军人才与优秀青年学术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学校深入实施“百名博士进企业”行动,重点提升新进博士工程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及服务区域产业创新能力。到2030年,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0名,省级高层次人才40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2.优化师资专业与能力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推动人员配备向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一线倾斜。强化教师聘期考核、新引进人才考核,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到2030年,博士学位师资占比达到70%,双师双能型师资占比达到70%,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30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3.创新校企人才共引共享共用长效机制。探索校企双引双聘计划,建立健全校企联合引才用才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校企人才有序流动;迭代开展“双百工程”,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产业一线挂职锻炼、兼任“科技副总”,吸纳企业高层次技术骨干到校担任“产业教授”。到2030年,“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聘人才占工程师学院专任师资队伍的5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六)实施开放办学赋能发展工程

1.高标准打造国际合作办学高地。筹建国际工程师学院,以国际化课程建设与专业国际认证为牵引,推进跨学科融合、重实操的新工科人才培育改革,扩大来校留学生与本土学生海外交流规模。面向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深化“语言+职业技能”教育,为宁波本土企业“出海拓市”定向培育涉外人才。整合特色文化资源,搭建多维度国际交流传播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到2030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1200人,在校来华留学生500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

2.强化中东欧科研合作枢纽建设。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国际合作平台,对接中东欧、欧洲国家院校,在滨海交通、新材料等领域布局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搭建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双向流动。到2030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国际科创合作平台3个,科研人才双向交流互访累计300人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外办)

3.持续提升国际办学影响力。构建学术交流平台,主动申办、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科论坛等活动,邀请国际顶尖专家学者到校讲学、兼职任教,支持师生参与国际学术组织、前沿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学校工程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到2030年,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活动15场,具有6个月及以上海外研修经历的专任教师占比达到4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外办)

三、保障措施

建立市级统筹推进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教育局联动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一体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每半年报送办学及财务落实情况,及时提交年度经费预决算。从严落实整改要求,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科学管控成本,提升办学效益。2025—2027年,市级财政根据学校办学发展评价和整改落实情况,统筹安排办学运行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3.7亿元;对国家级、省级竞争性项目经费按规定配套,对获得企业捐赠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优”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全流程闭环管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会同属地政府指导学校科学编制校园规划,盘活翠柏校区等存量空间,加快推进前湾校区学生宿舍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理。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任务清单,分解年度任务并动态跟踪监测,将20%财政专项资金与项目完成度挂钩,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建设核心目标

附件

宁波工程学院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建设核心目标

观测点

主要数据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学校排名

全国高校综合实力排名

285

280

270

265

260

办学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万人)

1.95

2.05

2.10

2.15

2.2

教职工总数(人)

1500

1500

1530

1550

1600

专任教师数量(按教基表)(人)

1130

1150

1180

1200

1250

具有工程经验的教师总数(人)

490

520

550

580

630

研究生占比(%)

3.0

4.5

6.5

8.0

8.5

学历留学生数量(人)

250

350

400

450

500

本科毕业生留甬率(%)

58

58.5

59

59.5

60

学科专业

硕士学位授权点(个)

8

15

15

15

20

博士学位授权点(个)

0

0

0

0

1

省一流学科(个)

6

7

7

7

7

ESI排名前1%学科数量(个)

3

3

3

3

4

师资队伍

顶尖人才(人)

2

3

3

4

5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人)

13

15

16

18

20

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比(%)

61

62

65

67

70

科学研究和地方

服务

与宁波现代产业体系紧密相关的在校生占比(%)

82

85

86

88

90

科研经费(亿元)

1.2

1.5

1.6

1.8

2.0

年度国家自科基金数量(个)

12

14

16

18

20

省部级及以上科创平台数量(个)

13

14

15

16

18

科技成果转化金额(亿元)

0.72

0.85

1

1.2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