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社数据统计如下:1至12月在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66条;政府网站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99条。发布供销社微博101条,受理网络申请信件7件,接待信访人员或转接信访件20人次(件)。

1.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2. 及时公开供销社重点工作及动态信息。重点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相关信息;“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工作政策、动态、成效;有序推进“甬品千创”与“品牌农业+互联网”行动;供销社(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为农服务工作情况;市供销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情况;“深化三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供销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展情况;供销社农产品电商、“搭把手”一体化智慧回收体系建设、社有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其他日常工作及即时工作信息。

3. 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按时在市供销社政务网站公布《宁波市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和《宁波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决算》,对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同期进行了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作为起草责任部门,《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建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76号)印发后第一时间在网络上做好文件的起草背景和解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41.80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信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2021年,我社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重视并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和落实。

一是抓好政策信息的解读。按照规范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实处。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扩大范围,在一些细节处理上做到位。充分利用市政务公开专网、供销社门户网站对外宣传介绍供销社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情况。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和责任到位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一年来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投诉、泄密、信息公开应急事件等情况。

2.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没有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和信息公开事项。

3.市供销社政务网站在2020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网站综合评测结果中被评为“较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