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外网上下载。
一、概述
(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105号)的有关要求,把进一步推进环境质量、环境监管、建设项目环评等方面信息公开作为做好全年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及时制定年度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任务,并继续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环境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在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联合对全国120个重点城市2014-2015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测评中,宁波在各城市中位列第二。
(二)信息公开拓展、优化和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空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完善全市21个空气质量监控点位AQI值的实时发布和对未来24小时的空气质量预报,以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网页阅读效果;在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降尘等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方面,通过网站技术革新,2015年起公众可通过市环保局网站查询历史周监测数据,获知各监测项数值的图形变化趋势。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在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方面,主动公开293家市控以上环境监管企业名单、地址、主要污染物排放及监督性监测等信息;开展全市882家重点企业年度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定期发布主要污染物减排、区域行业环境治理等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国家、省重点气水减排项目进展,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等治理及监管信息。在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方面,围绕构建“四张清单一张网”目标,大力提升整合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信息公开,累计发布各环节环评审批公告526件。
三是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和群众举报投诉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2015年市环保局共发布41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限期生产决定书、6份连续按日处罚决定书、7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含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52件,处罚金额共计6073.42万元。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全年全市共受理各类信访1.39万件,受理量居市本级职能部门前列;其中市环保局官网受理网络投诉、咨询1057件,按公众意愿公开答复的736件。
(三)《条例》和《规定》的学习、培训及督查情况
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参加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组织各类信息公开培训和工作座谈会,及时贯彻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新的目标和任务,在系统内召开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使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做到应知、应懂、应会。同时结合各类专业会议,组织系统内各单位研究、交流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市环保系统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形成上下一致、联动发展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此外,着力开展全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上和专项督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总体工作评价范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及类别
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5033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96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92条(政府决策442条、法规公文5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51%;业务类信息472条(工作信息349条、行政执法84条、财政信息17条、人事信息18条,其他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49%。
(二)主动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通过市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两个官方网站,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环境信息,并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和网上投诉等便民栏目。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作用。落实区域环境质量日报和年报制,并以公报、专题解读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宁波主题征文活动、生态宁波建设“最美环保人”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与宁波数字移动电视联合制作《环境眼》公益栏目等,2015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刊播环保新闻近1000篇,中央新闻媒体刊播近50篇。做好宁波市环保局官方微博的发布管理工作,2015年共发布微博380余条,通过微博及时发布重大事件信息,目前有关注受众4.87万人。此外,在全市3000多个LED和LCD视频滚动刊播宁波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相关内容,在市区50条公交线路148辆公交车内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公益广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回应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印发实施了《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通知》(甬环发函〔2015〕42号)。2015年市环保局共收到27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受理答复(其中9件通过网上申请,18件为纸质来函),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大气和水环境监测数据等内容。依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7件,同意公开答复的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13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另有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均与申请人做了沟通交流。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亦未发生费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被诉0件,被申请复议案件1件,后申请人自动撤回复议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败诉或被市政府撤销、认定不作为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及宁波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结果,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在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提升影响力上存在不足。为此,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将继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切实加强网站和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我市环境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6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168(市本级)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