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现公布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邮编:315066;电话:0574-8718704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政务办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为契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立足主业主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年度各项任务始终,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助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更趋亲民

1.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一是主动公开“三张清单”事项推广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全城通办制度,并汇总形成具体事项清单。根据部分事项多年试点经验,政务服务网已集中公布了601“容缺受理”、337项“告知承诺”、1691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二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强化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配合市发改委梳理公布市本级37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编制每一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审批与中介一体计时等,同时改造升级宁波“网上中介超市”,已基本建成了网上中介考评和比选系统,完成1022家中介机构“网上中介超市”注册登记。三是主动公开市本级“最小颗粒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本级68家部门1713项主项政务服务事项,按不同办事情形细化拆分为3517项具体事项,并完善每一细化事项的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三级范围内的规范统一。四是主动公开实施高频民生事项办理贴士以民生领域事项公开为切入点,通过大数据分析办理事项、现场建议、网络电话等形式,深入倾听一线需求,了解掌握办理现状,收集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商贸服务、不动产登记等9个综合办理区内高频发生的政务服务事项及综合公共服务事项中常见问题,通过用生动易懂的语言制作成图片形式的“咨询小贴士”,通过“宁波发布公众号、“甬派”APP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截至目前已发布“咨询小贴士”80期,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

2.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不断细化。一是积极推送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要求,继续做好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推送工作。1-12月,共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推送项目信息、开标记录、合同履约、交易结果等各类数据4万余条,居全省前列二是主动公开工程建设领域综合诚信数据库。通过整合全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等行业的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透明完整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自2014年投入以来,该库目前已汇集了各部门推送的可供查询信息数据26730条,涉及企业4885家,从业人员61352人次 ,日均点击量达447万人次。三是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公开。继续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违法行为记录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全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共公开11条违法行为记录,涉及企业11家;共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招投标项目2件,共发现记录3条,涉及投标人3人。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更趋透明

2019年,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均以线上方式查收。收件后,我办第一时间指定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依法依规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未出现延期处理等问题。

(三)强化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更趋标准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继续落实《市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OA系统内,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结合保密意识,对外发布的任何信息公开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职能处室第一把关,办综合处总把关,审核通过后进行发布。二是主动开展自我检查。全面梳理排查由我办主办的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容,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等涉及我办相关事项信息,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翔实准确。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参加《民生问政服务问效》第一期节目,聚焦群众关注问题,积极回应民生热点。坚持以正确引导为主,继续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面舆情引导、预判和处置制度。今年5月,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国有划拨转出让”补缴金办理舆情,并及时沟通市网信办,最大程度避免、减少和消除舆情对中心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强舆情应对力量建设。强化负面舆情小分队管理,利用中心大讲堂平台,组织开展新闻采访应对技巧培训,提高舆情处置水平。四是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规范》会同江北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编制形成该《规范》,主要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精准梳理了68条主动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分类、公开主体、公开要求、公开程序、证实方法、资源保障等八方面标准填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空白,为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过程公开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四)推进平台建设,公开渠道更趋多元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板块,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等,结合办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开辟“意见征集”栏目,发布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中心建设等相关文件制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面。全年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0余条,网站访问量240万人次。二是公开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做好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公示、结果公告等各类交易信息公开。1-12月,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发布工程建设、材料与设备类、采矿权出让等项目招标公告956条,预中标公示778条,结果公告1264条。三是维护“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每月固定推送4期动态,内容包括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改革、中心建设等,全年共主动推送信息267条;积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主动发布动态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339条。四是更新维护其他权力事项办理指南。以利民利企需求为导向,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完善办及下属事业单位评标专家征聘、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合同备案、书面报告备案4项其他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更趋规范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在机构职能改革衔接期间,依旧紧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弦,由办综合处牵头,各处室积极配合,始终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并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设等工作同策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新格局,做到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检查、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机制。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市直部门和区县(市)考核中。对进驻中心的38家行政审批部门,在半年度、年度考核中设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考核细项。对市直部门和区县(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开作为考核内容予以强调,切实推动此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2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4

4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包括推进“五公开”的意识和程度仍待加强,公文发布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宣讲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2020年,市政务办继续贯彻落实新《条例》,围绕省、市党委政府重大部署部署,紧扣新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利用中心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人员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在线访谈、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工作成果,解读创新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编制完善市政务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内容,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