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宁波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详见附件1)。
(二)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宁波市档案馆、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查阅,或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获取,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点查阅。
(三)信息分类
宁波市投资促进局公开目录设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栏目。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地点
本机关设立的信息公开受理点。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在宁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ingbo.gov.cn/col/col1229106589/index.html)上直接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向市投促局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宁波市投资促进局,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622号浙江创新中心1号楼30层,邮政编码:315000。传真号码:0574-89585040。
3.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宁波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受理点工作人员代写《申请表》。
受理地点为宁波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622号浙江创新中心1号楼30层3024。
(三)申请办理及时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74-89585025,传真:0574-89585040,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622号浙江创新中心1号楼30层,邮编:315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宁波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为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宁波市投资促进局官网:http://touzi.ningbo.gov.cn/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622号浙江创新中心1号楼30层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浙江创新中心(招呼站)(邱隘便民服务专线);盛莫路文卫路口(823);东寅府(129,667,960);东寅府方庄(104,106,129,135-1,135,357,620);盛垫桥(823)。
地铁:地铁1号线盛莫路站
邮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9585016
传真:0574-89585040
电子邮箱:nipa@nipa.org.cn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宁波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