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宁波市社会科学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 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附件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http://www.ningbo.gov.cn/)查阅,也可以在市社科院(市社科联)门户网站(http://www.nbssa.org.cn/)查询。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也可到办公室领取。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286&userids=G286)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社科院(社科联)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至市社科院(社科联)现场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点设在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515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15办公室。
受理时间:9:0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传真号码:0574-89183636。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受理点接受核实。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办理及期限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收费情况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办公室投诉,电话:(0574)87270218。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投票、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社科院(市社科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办公室为市社科院(社科联)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
邮编:315066
联系电话:(0574)89292082(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8:00(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0574)89292081(非工作日)
传真:(0574)89183636
电子邮箱:nbsheke@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 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