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宁波市体育局及其直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6个一级类别20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社会监督、办事指南2个一级类别3个二级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宁波市体育局及其直属单位。

二、获取方式

宁波市体育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及直属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宁波市体育局网站、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查阅,或通过有线电视、114号码百事通查询,也可以到宁波市体育局办公室进行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厅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宁波市体育局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体育局及直属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宁波市体育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宁波市体育局网站上下载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310&userids=G310)或宁波市体育局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2)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宁波市体育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点设在宁波市体育局,地址:宁波市体育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305室

    受理时间: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宁波市体育局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宁波市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申请办理及期限

宁波市体育局及直属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宁波市体育局及直属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7.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宁波市体育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宁波市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宁波市体育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体育局办公室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福庆北路民安东路口(3路; 14路; 21路; 29路; 30路; 507路; 507路夜间线; 521路)

市行政中心西(3路; 29路; 507路; 507路夜间线)

市行政中心(3路; 14路; 21路; 30路; 155路; 162路; 507路; 521路; 750路; 756路; 758路; 759路; 790路; 791路)

地铁: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下B出口2号门登记进入

邮编:315066

联系电话:0574-89186142(工作日)、0574-89186151(节假日)

传真:0574-89292136

电子邮箱:3601356@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附件:1、宁波市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清单

2、宁波市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